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州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7号)要求,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助理。
一、法律顾问(17名)
吕泽霆
德宏州司法局局长
王 猛
德宏州司法局副局长、公职律师
卓君佳
德宏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昌省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长
杨晓梅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德宏州律师协会会长
张发佳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癸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成纲
云南良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顺平
云南太隆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 伟
云南立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胡 疆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嘉军
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俞长福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番永川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常权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永召
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少君
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法律顾问助理(4名)
李砚川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余凤英
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鹏仁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尹升远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述人员聘期3年,从2022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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