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州县市党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一)申报评审范围与对象。大理州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祥云县“红色传承”教育管理中心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到过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其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时间。大理州党校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三)评审依据。评审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教师2022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5号)、州人社局《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2〕17号)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
(四)评审专业。申报大理州党校系统中级职称评的专业须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5号)规定的专业范围内。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3.主管人事部门审核。
4.县市党校和相关单位统一报送。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申报党校系统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教师2022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此外,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人须提供本人电子照片1份(电子版),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三)申报中、初级职称的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申报中、初级人员的申报材料请按照《大理州党校系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顺序准备,并将此目录统一张贴于报送材料袋的封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3.《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情况简表》(2022版)一式19份(A3纸双面打印,不装订),并严格按照表格中填表要求填写,须加盖单位公章。
4.《202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用A3纸打印。其他提交的申报证明材料按照申报材料目录标注顺序装订成册。
5.科研成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原则上只需提供复印件,其中公开发表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版权页)。
(四)申报职称材料的填写,字迹要求清晰,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十)。
(五)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对申报人员的考核和推荐工作,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如单位推荐意见不实或存在其他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职改办不予受理。
(六)申报人所在单位需按照职称评审规定的程序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申报人提交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祥云县“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如参与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请提供单位委托评审函。其他县市委党校如申报转评初级职称评审,也需提供县市委党校的委托评审函。
三、注意事项
(一)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须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数额内开展申报评审。推荐申报人员所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空缺岗位进行推荐申报,并提供本单位关于推荐申报符合空岗要求的情况说明。
(二)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破格申报职称的由对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大理州特殊人才晋升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大人社通〔2016〕181号)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5号)中“破格评审条件”有关要求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对符合范围对象的特殊人才与同类正常申报职称人员一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因工作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时须经现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在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四)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五)申报助理教师和讲师,申报人员的年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履职年限等计算到2022年9月止,科研成果、业绩成果等其他申报职称材料的起止时间为履现职以来到2022年9月止。
(六)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奖项。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申报材料以各县市委党校为单位统一报送,祥云县“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如有申报材料可根据需要与祥云县委党校一并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原则上不接受邮寄。申报材料职改办一经接收,就不再受理补充材料。评审结束后,送评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不退回,请根据需要做好备份。
(二)报送时间。请各单位认真按相关要求报送参评材料,并于2020年8月15日至19日统一报送到州委党校职改办,逾期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州委党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2123121 15198767098
地址:大理州大理市下关南涧路15号州委党校职改办
附件3:大理州2022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
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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