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文件,经审核,现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11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自2022年07月29日起至2022年08月0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企业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691—2142223
监督电话:0691-2139380
附件:
景洪市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花名册(第五批).xlsx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
原文: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dhtml?news_id=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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