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事宜已通过石林县财政局审核,现将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相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8家作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已建立党支部,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达标,能够优先指派党员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五)熟悉石林县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对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近5年来受聘担任过2家县委、政府及以上国家机关或县属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六)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出现过失,给国家财产和党委政府形象造成损害。
(七)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八)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电话报名,联系人:付贤恩,电话:0871-67788696。
请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磋商安排
(一)签到时间:2022年8月31日下午2:00。
(二)磋商时间:2022年8月31日下午2:30--5:00。
(三)磋商地点:石林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包括党建工作情况)介绍;3.资质业绩类文件,包括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4.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方案;5.响应报价;6、供应商告知书(见附件2,请打印后签字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请以书面形式密封,于规定的磋商时间带至磋商地点现场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视为放弃磋商。
(五)参加磋商人员应为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六)磋商结束后由评审小组按照评分表(见附件3)的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审得分情况,确定8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四、结果公示
选聘结果将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
1.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供应商告知书
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选聘法律顾问评分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根据2020年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35万元/年。
二、预算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预算法律顾问经费。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E0102,目录名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拟聘请8位律师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各项要求,并指定稳定团队为县委、政府服务,按时按质完成符合县委、政府要求的工作。
五、承接标准及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和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4.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并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5.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近5年来受聘担任过2家县委、政府及以上国家机关或县属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6.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出现过失,给国家财产和党委政府形象造成损害;7.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8.严格遵纪守法,不存在执业冲突,遵守《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9.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服务期限
2022年9月—2025年9月。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司法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2:
告 知 书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意见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遵循的原则
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石林县司法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因此该项目按照石林县司法局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三、回避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四、保密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签署采购服务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成交磋商建议等属保密信息,知悉人不向其他人员透露。
五、禁止性规定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向采购人及磋商评审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选聘法律顾问评分表
评分项目(100分) | 报名单位响应情况 | 得分 |
一、提供法律服务的方案(25分) | ||
二、服务经验及业绩情况(40分) | ||
三、提供服务人员配备情况(20分) | ||
四、能提供的特色、创新服务(15分) | ||
五、其他项(加分,最高为10分)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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