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文件规定。拟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杨自洪、张秀云二名同志再次安置、拟录用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杨自洪,男,1964年10月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2年4月25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张秀云,女,1971年4月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现居住于寻甸县仁德街道,2022年5月9日在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因年龄较大,就业技能单一,杨自洪、张秀云二名同志本人向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报名,并上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审核通过,拟同意张自洪、张秀云二名同志再次安置于寻甸县第一中学后勤保障卫生保洁岗位。
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2156反映,公示期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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