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文医保发〔2022〕3号)要求,经富宁县医疗保障局班子会研究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富宁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聘用期两年。现予以公告:

张超、黄彩英、骆静、娄方必、岑元丰、罗忠胜、韦树春、李子银、黄华、陆建宇、冯壹、俞奎龙、梁如意、农梅、潘玉美、农玲艳、郑代友、汪金丽、蒋金成、马江龙、玉镜韩、农行、张金涵。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根据《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开展工作。  


富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原文:http://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3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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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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