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2022年度新入学公费生招生条件审核的通知

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

关于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2022年度

新入学公费生招生条件审核的通知

原海东新区规划范围区居民、直属企业、辖区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直属学校2022年公费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现将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2022年度新入学公费生招生条件审核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被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录取,且中考成绩不低于该校2022年大理市组织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新入学学生,已接受高中及以上教育阶段的在籍学生不属高中新生招生范围。

(二)招生条件

1.入学前已签订原海东新区规划范围区住宅类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取得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居民,其适龄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及适龄少年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年度内在职在岗的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干部职工(含直属企业)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三、公费生报名方式和审核时间

报名时间:20228298:009424:009424:00报名系统关闭。

报名方式: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报名需微信关注“金秋墨弦书院中学招生报名公众号”在线报名程序进行报名。

审核时间:202295日—96

公示时间:202297日—916

四、网报提交材料

(一)入学前已签订原海东新区规划范围区住宅类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取得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居民需提供材料:

1.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录取通知书及中考成绩通知单;

2.入学前已签订的原海东新区规划范围区住宅类商品房有效购销合同中的备案登记表、合同当事人页、商品房基本情况页或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不动产权中心加盖公章的查询登记表;

3.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和适龄少年页,如适龄少年与户主不在同一本户口册,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小一寸照片。

(二)年度内在职在岗的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干部职工(含直属企业)。

需提供材料:

1.大理市金秋墨弦书院中学录取通知书及中考成绩通知单;

2.员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3.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和适龄少年页,如适龄少年与户主不在同一本户口册,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小一寸照片。

五、其他

(一)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提前到学校咨询,并根据学校通知参加审核。

(二)网报时,需按原件信息如实填写。网报审核结束后,公费生根据学校通知携带网报上传资料原件参加现场审核。若网报提供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的时间不属规定时限或无效、虚假等,经核实,取消申请公费生资格。故意将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借于他人参与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提供材料的人员取消申请公费生资格。

(三)取得公费生资格的人员,需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每学期进行一次原件核验。若提供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不符合入学当年申请条件,经核实,取消公费生资格。

(四)公费生报名、审核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到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申请复核,如逾期未参加审核者,不再接受审核。

(五)审核工作全程接受大理州纪委监委驻海开委纪检监察组监督。

此通知

(咨询电话:0872-3159839;监督电话:0872-3159918)

      

                            2022825

原文:http://www.yndali.gov.cn/dlszf/c106683/202208/2ccd51c4685b4aefbf98e880696202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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