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云南星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麻栗坡分公司由于管理不善,于2021年5月11日不慎丢失《云南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发:053001900104,发票号码:0323304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由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麻二分税[2021]第2号中的处罚依据适用错误,为配合上级全面整改,将原税务行政处罚金额人民币退还纳税人后重新补收)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增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结果:决定给予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麻栗坡县税务局
处罚时间:2022年7月28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
原文:http://www.ynmlp.gov.cn/contents/33/27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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