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文件规定。拟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马竹芬、周国梅、尹洪琼、潘红梅等四名同志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马竹芬,女,1976年7月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2022年5月19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周国梅,女,1975年10月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现居住于寻甸县仁德街道,2022年3月11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尹洪琼,女,1976年6月生,寻甸县凤仪乡城镇户籍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现居住于寻甸县仁德街道,2021年1月21日在常住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潘红梅,女,1978年5月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现居住于寻甸县仁德街道,2022年4月26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因年龄较大,就业技能单一,柒龙军、刘天丽等九名同志退出公益性岗位后难以实现就业。由本人向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报名,并上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由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审核通过,拟同意马竹芬、周国梅、尹洪琼、潘红梅等四名同志再次安置于仁德街道第三完全小学后勤保障岗位。
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2192反映,公示期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7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中心学校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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