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文件规定。拟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吴柱花同志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吴柱花,女,1976年9月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城镇户籍人员,首次上岗时间至2011年8月31日满三年。2022年7月18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因年龄较大,就业技能单一,吴柱花同志退出公益性岗位后难以实现就业。由本人向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报名,并上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审核通过,拟同意吴柱花同志再次安置于仁德街道第二初级中学后勤保障岗位。
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2192反映,公示期从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中心学校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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