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2020〕37号)文件规定。经本人向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同意,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审核,杨慧琼、余艳芬、李定成,3位同志符合二次安置政策条件。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杨慧琼,女,1975年7月生,现年47岁,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现居住于寻甸县仁德街道,2022年11月30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余艳芬,女,1973年5月生,现年50岁,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现居住于寻甸县仁德街道,2023年2月6日在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周彩玲,女,1971年3月生,现年51岁,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现居住于寻甸县仁德街道,2023年1月3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为“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经单位研究,拟录用3位同志安置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第四完全小学单位后勤保障岗位。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9993反映,公示期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中心学校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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