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州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提高巡游出租汽车为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提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l6年第6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134号)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一、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在我州范围内,申请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
二、考试科目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部分。
全国公共科目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执行;区域科目由巡游车相关法规、人文地理、地名线路等七部分组成。
三、考试组织
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我州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四、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
五、区域科目考试范围
1、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和标准;
2、安全运营;
3、职业道德;
4、服务标准规范;
5、人文地理 地名线路.
六、区域科目考试说明
(一)考试时间。区域科目考试时间50分钟。
(二)考试试题。区域科目试题共50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其中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
(三)考试总分。区域科目满分5O分。
(四)评分标准。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每错一题扣一分。
(五)合格标准。4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视为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六)成绩公布及有效期。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区域科目考试成绩3年内在我州有效。
七、区域科目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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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项目 | 考试范围 | 分值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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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策法律法规 | 巡游出租汽车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等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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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安全运营 | 车辆安全检视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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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车安全基本要求 | |||||
| 车辆维护与常见故障处理 | |||||
| 车辆突发情况处置 | |||||
| 3、职业道德 | 社会责任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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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 | |||||
| 4、服务标准规范 | 驾驶员服务用语和言行举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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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服务仪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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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人文地理 地名线路 | 地方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点、地方行政区域、街道布局、地方交通枢纽、标志性建筑、酒店、商场、医院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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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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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理州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区域科目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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