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苗族自治县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屏边县民政局拟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拟招聘屏边县民政局局机关后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具有屏边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限已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上岗协议。

(二)上岗协议签订后,按照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上岗协议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上岗协议。

五、工作内容、地点

工作内容:民政局局机关后勤工作事务;

工作地点:屏边县民政局;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签订上岗协议后,单位依法为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报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所有材料复印一式两份),个人简历一份。

(二)近期免冠照片2张。

八、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在屏边县民政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上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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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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