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规定。经本人向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同意,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促进就业服务科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审核,胡贵莲同志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安置政策条件。现将胡贵莲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胡贵莲,女,2000年7月生,现年23岁,家住寻甸县七星镇,2023年8月3日认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胡贵莲同志拟上岗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57396反映,公示期从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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