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发布的《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第十一条第(一)项作如下调整:
原公告: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1.化工安全监管人员:3500元;
2.生态环境监管人员:3500元。
调整为: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化工安全监管人员:3500元;
2.生态环境监管人员:3500元。
注:以上工资标准为扣除社会保险的实发工资。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8日
原文:https://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54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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