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12月1 日起解除国药控股曲靖德特伺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漾月路店等10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师宗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1 P53032300775 国药控股曲靖德特伺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漾月路店
2 P53032301782 师宗县雄壁凯瑞中西药堂
3 P53032302817 云南康顺大药房有限公司春洋一店
4 P53032302130 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漾月路店
5 P53032302131 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龙凤庄园店
6 P53032301676 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兴师路店
7 P53032302132 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师宗通源大街店
8 P53032302363 云南康顺大药房有限公司兴师路店
9 P53032303060 师宗县高良粒粒药店
10 H53032300248 师宗县杨正宏中西医结合诊所
原文网址:https://www.ynsz.gov.cn/article/description/42425.html
原文:https://www.ynsz.gov.cn/article/description/42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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