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红河州律师事务所考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司通〔2024〕20号)、《红河州司法局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红河州律师事务所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在此期间,对名单所列拟考核通过的律师事务所,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红河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彭兴亮 电话:0873-3197016 3197246(传真)

附件:2023年度红河州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结果汇总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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