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市凤仪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一)热爱本职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二)品貌端庄、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三)年龄要求为18周岁—4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当日)。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要求 |
临床医学 | 4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必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
会计 | 2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类、会计类 | |
(一)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短信、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需现场报名。(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8:0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非工作日不予受理)。(三)报名地址:大理市凤仪镇卫生院党政办公室(门诊医技楼四楼)。(四)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习工作简历、相关证件复印件。(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内容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六)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不采取笔试考核,总分为100分(考试未按时参加视为主动放弃)。(八)录用:坚持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九)体检:拟录人员通过体检,方能录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本次招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按照要求合格对象进入试用期(实行15天试用期),试用期无工资待遇,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卫生院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满一年后正式签订用工合同,购买五险)联系人:张老师 13508821215
罗老师 13577870116
咨询电话:0872-24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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