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文件要求,经过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等程序,以下2名人员(具体见附件)符合普洱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起至8月23日止,共5天。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公示单位举报反映。举报电话:0879-72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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