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行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拟公开选聘1家法律顾问团队为区司法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2年7月—2023年6月。
二、工作内容
(一)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1.提供法律咨询,为区司法局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律师意见;
2.对区司法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及内部管理制度提出律师意见;
3.为区司法局的决策实施提供及时信息反馈,验证决策的正确性,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遗漏,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4.其他有关区司法局决策行为的法律论证事务。
(二)深度参与论证
1.对区司法局拟制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从合法性、规范性等角度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
2.参与区司法局召集或作为区司法局代表参加工作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对有关部门、机构征询区司法局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防控风险
1.协助区司法局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作制度;
2.参与区司法局重大采购项目谈判,提出交易合理化建议和方案;
3.对区司法局拟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查;
4.经区司法局委托和授权,就合同履行事项发送律师函;
5.接受区司法局的委托,以区司法局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对外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四)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宣传
1.配合区司法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2.配合区司法局进行法制宣传;
3.配合区司法局制定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4.协助做好其他法律宣传活动。
(五)协助处理涉及区司法局的非诉讼纠纷事项
1.代理参加区司法局系统内的各类行政、民事纠纷磋商;
2.协助开展区司法局系统内的非诉事项的执行工作;
3.为区司法局处理非诉行政、民事纠纷提供法律支撑;
4.协助处理非诉讼纠纷其他方面的业务。
5.经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服务内容。
三、承接条件
担任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三)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职责;
(六)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支付报酬
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费用不高于3万元。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律师于2022年7月14日17:00前将服务方案报区司法局法务科。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昆前路18号盘龙区司法局大楼509办公室。
联系电话:刘老师 0871-67159149。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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