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景洪市社会救助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若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的形式向市民政局或州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城乡低保投诉举报电话和地址如下:
景洪市民政局 电话:0691-2135381,0691-2135231;来信地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电话:0691-2126711;来信地址:景洪市么龙路9号。
原文: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dhtml?news_id=10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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