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合同制】富宁县民政局关于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的公告(招5人,04月21日~04月27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富宁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5人

报名时间:2026年04月21日-04月27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6〕3号)和《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富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操作规程〉的通知》(富人社发〔2024〕49号)精神,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富政党复〔2026〕4 号),县民政局决定通过考察调(流)动方式进人。

一、岗位及范围

(一)岗位。富宁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管理岗位)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方式。考察调(流)动。

(三)范围。全县城区及乡(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新招聘的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且前3年须在招聘乡镇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2023年至2025年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参加考核或不定等次的;

4.试用期未满或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5.调入新单位履职工作不满一年的;

6.属于岗位受限人员。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考察调(流)动工作全过程。符合条件的允许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理由。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及考察调(流)动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7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三楼局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富宁县民政局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须双面打印,所有项目为必填项,本人签名需手签,报名人员须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并盖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

3.毕业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

4.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

四、综合考察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实际人数达不到该比例,则以申请考察调(流)动的人数为准开展考察。考察工作将通过与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重点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特长、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了解,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并按规定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附件1:2026年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富宁县事业单位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报名表

富宁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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