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三季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2022年,区医保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严格按照《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第三季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为加强统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成立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成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综合办、医疗保险管理局各科室按职能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
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由局综合办牵头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文件资料,对局机关各科室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在相关科室制定文件过程中,均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讲解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严格组织自查
我局积极落实审查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2022年第三季度所发文件共10份进行认真审查,未发现涉及市场主体相关内容,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不存在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四、工作亮点
区医保局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查运行机制,对我局整治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保障,有序开展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形成了制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科室、人员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时,对是否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甄别不准确,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宣传引导,审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政策宣传。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各科室要积极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指导各科室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
2.落实责任追究。规范各科室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确保我局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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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至2024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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