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要求,“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重新计算,安置人员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经研究,杨继芬、李艳红、陈俊清、王金凤符合再次安置条件,拟同意对该四名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 请致电0871-67895123。公示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 昆明市晋宁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人员公示 | ||||||
| 填报县区:昆明市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 公示时间:2022.11.4 |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性别 | 首次安置 终止时间 |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
| 1 | 杨继芬 | 530122xxxxxxxx232X | 43 | 女 | 2011.04.01--2014.03.31 | 4050人员 |
| 2 | 李艳红 | 530122xxxxxxxx2649 | 44 | 女 | 2016.03.01--2019.02.28 | 4050人员 |
| 3 | 陈俊清 | 530122xxxxxxxx362X | 49 | 女 | 2019.10.01--2022.09.31 | 4050人员 |
| 4 | 王金凤 | 530122xxxxxxxx0821 | 45 | 女 | 2019.11.01--2022.10.31 | 4050人员 |
昆明市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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