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3天(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公示监督电话:0876-3122423
投诉邮箱:76327369@qq.com
通信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南路87号
邮政编码:663100
联系电话:0876-3122423;0876-3130180
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拟录用人员到砚山县中医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于2023年12月18日早上8:00携体检报告到人事科报到。
备注: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试用人员;2.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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