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

二、成绩核查
三、有关事项
(一)成绩经核查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比例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政审、体检。
(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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