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上午9:00—11:00(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请考生于1月4日上午8:30到红河学院博远楼B201教室候考
三、资格复审证件准备
1.为方便外地考生准备、携带证件,提前告知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说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请于考试前一天登录微信公众号“智慧红院”进行入校预约,预约审核部门为对外合作交流处。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考试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监督电话:0873—3694846(纪检处)
0873-3694779(人事处)
红河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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