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具体工作性质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兼顾大厅讲解员,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工作及大厅讲解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政务大厅咨询导办员2名,具体从事咨询、大厅导服、帮办代办、大厅讲解、综合接件等工作。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3.工作责任心强,有耐心,亲和力强,服务意识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规矩意识与自制力;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能力;5.限女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2007年1月-1985年1月期间出生)。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起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周末,逾期不再报名。2.报名地点: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2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吴琳,联系电话:0692-7998124、19908824817。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1.《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简历、获得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审核后,交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面试,面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聘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应聘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2500元/月发放(含单位承担“五险”及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合格的按3700元/月发放(含单位承担“五险”及个人承担部分)。(一)招聘期间,发出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应聘者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二)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临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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