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对2025年3月拟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拟聘用的9名就业困难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 拟聘用人员 | 拟安置单位 |
1 | 范春梅 | 南涧县总工会(含下属单位) |
2 | 赵国焘 | 拥翠乡人民政府 |
3 | 陈凤艳 | 南涧县农业农村局 |
4 | 庄加丽 | 南涧县林草局 |
5 | 张国华 | 南涧县人民法院 |
6 | 张枝香 | 无量山镇人民政府 |
7 | 查啟芬 | 公郎镇人民政府(板桥村委会) |
8 | 周应花、查文秀 | 小湾东镇人民政府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南涧县人社局和县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
0872-8521411南涧县人社局
0872-8523027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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