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州检验检测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各环节后确定拟聘用人员3名,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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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实名反映。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出现放弃或不符聘用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3-3659929;

联系地址: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天马路33号)。

特此公示

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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