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资源优势,助力鹤庆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现就鹤庆县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鹤庆县计划招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6名,具体招募学校、学段、人数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鹤庆县2025年秋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招募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面向省内外招募退休的优秀教师,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纳入招募范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招募对象以省内外中小学校退休的一线教师为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优先选聘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优秀人才。
3.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
4.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支教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按照招募学校岗位需求和规定条件对招募银龄教师进行审核把关,宁缺毋滥。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银龄教师。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二)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附件2:鹤庆县2025年秋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体检报告。
2.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将上述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相关招募学校电子邮箱(见附件1),命名格式为:姓名+招募学校+意向岗位。
五、岗位职责
(一)鹤庆县2025年秋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主要承担课堂教学任务,通过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二)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鹤庆县教育体育局、招募学校与拟招募银龄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鹤庆县教育体育局、招募学校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支持
基础教育银龄教师工作经费一年按10个教学月计发,正高级教师:税前10万元/年(按月发放80%,即8000元/月,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20%);副高级教师:税前8万元/年(按月发放80%,即6400元/月,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20%)。中央财政补助:在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县、革命老区县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讲学者,经审核可额外享受2万元/年补助。
(二)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和退休待遇不变,正常享受探亲假、寒暑假;医疗费用按原医保关系办理,招募学校提供探望慰问;免费提供必要教学设备及住宿条件。
(三)管理评价
由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及招募学校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经费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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