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人
二、应聘人员条件(一)基本条件
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的职业素养。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反应灵敏,端庄大方、举止文雅。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嗜好。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相关待遇按照芒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劳动保险(五险),工资待遇每月1920元。
四、招聘程序(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大学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面试。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芒市司法局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截止时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现场报名地址:芒市司法局(芒市团结大街225-59A)。
联系人:何木色
联系电话:2212399
附件:芒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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