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弥勒市检验检测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验优先,有驾驶证优先;
(四)所招聘对象应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即:弥勒市城镇户籍(或农转城),在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六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政策;
(五)无营业执照;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行业等不符合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公共卫生、食品、农产品等检验检测业务扩展相关工作人员2名。
(二)工作地点:弥勒市检验检测所
(三)岗位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3500-3800元/月(含绩效、社会保险),加入工会后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招聘报名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至9月26日,若后期仍有空岗也可继续联系报名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弥勒市检验检测所(弥勒市产业园区孵化园A区研发中心2楼210),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18469435230);或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mlsjyjcs@163.com。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册(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
3.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4.其他材料,如:学位证、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有可附上。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发布招聘公告后根据报名情况,由市检验检测所、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到岗工作,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弥勒市检验检测所
2025年9月12日
标签: 弥勒市检验检测所 招聘公告 城镇公益性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 检验检测所招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