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2人,10月15日~10月24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盘龙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月2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已进行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 离校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被征地农民。

注: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不予招聘情形

1.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 昆明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优先);

2.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精通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耐心,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和学习意识(有财务管理及企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3. 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报名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户口所在地完成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4. 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简历一份;

6. 三次以上求职未成功的辅助证明材料(4050人员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地址: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中心(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2.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工作日);

3. 联系人:张老师;

4. 咨询电话:0871-63639769。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资格审核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所需基本素质、应急应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 拟聘人员需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公益性按月发放岗位补贴,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岗位补贴不低于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工资为217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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