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西盟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三)岗位要求: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四)岗位职责:协助所在股室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一份;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登记时间连续失业一年以上;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7.被征地农民(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提供被征地证明。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一)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薪资待遇为每月3800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应缴纳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三)加入单位工会会员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工会待遇。(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打印的电子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残疾人证等相关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三)面试: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四)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报名联系:李佳萍,联系电话:0879-834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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