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精神,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包括: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薪资待遇:
1、除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外,聘用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月工资待遇为3200元/人/月;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安置人员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进行二次安置,同一人员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优先安置退出后难以市场化就业的大龄(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审核安置条件。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盈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56号,联系电话:8181517)审核安置条件。
(二)现场报名。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分别到用人单位地址进行现场报名。地点:盈江县行政中心大楼四楼404室。联系电话:0692-8180018 。
(三)面试。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1月15日。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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