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年龄18-35岁。
4.大专及以上学历,懂电脑操作,撰写文件等日常工作。
三、福利待遇
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五险。
2.试用期1个月,工资面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3.正式聘用后薪资待遇: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11:30,期间每天8:30—11:30;14:30—17:30,节假日正常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盐津县民政局四楼;联系人,戴礼秀,联系电话0870—3031865。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资格证(无犯罪记录、健康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白底)3张等。
(三)资格审查
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一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
盐津县城乡社会福利中心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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