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陇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具体从事导办引导、帮办代办、综合接件、群众业务咨询解答等工作(到期更换)。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共七类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上条件满足任意1项即可,所有条件均需经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申请登记认定。
(二)具有德宏州陇川县户籍(城镇居民户口)。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优先。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三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按上级部门通知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37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报名地点: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章凤镇卫国南路2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吴琳,联系电话:0692-7998124、19908824817。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2张1寸正规相;
4.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由聘用单位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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