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临时工】盈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半专业扑火队员招聘公告(招20人,12月10日~12月14日报名)

招录编制:临时工

招录地区:盈江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20人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盈江县林草系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降低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规范的程序,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把素质过硬、能力较强、热爱林草事业工作的待业人员聘用到县级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半专业扑火队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20名。采取定向报名

方式。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本县内城镇居民、退伍军人及农村待业人员;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三)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

操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年龄

18—50周岁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有B1驾照1名、C1驾照4名驾龄3年以上,从事扑火队员2年以上优先);

(六)采取自愿报名,经过体能测试、尿检、体检后择优

录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录。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3.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身体健康证明、白底1寸正规照片等有效证件到县林草局四楼改革发展和灾害预防股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名时填写《盈江县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半专业扑火队队员信息表》1份。应聘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由县林草局改革发展和灾

害预防股通知到个人,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前20名确定为进入尿检人员。

(三)尿检体检。尿检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尿

检、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资格,名额以体能测试成绩依次补录。尿检、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尿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扑火队员报酬:扑火队长(2名)报酬4100元/月,其中:工资3100元/月、伙食费1000元/月;队员报酬4000元/月,其中:工资3000元/月、伙食费1000元/月;

(二)扑火队员为季节性临时工(时间为2025年12月底至2026年5月31日,共6个月(以实际进驻时间及防火

期解除时间为准)),统一配备训练服和作战服装,实行统一食宿,半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期间,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给予每个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扑火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一)队伍培训。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发展和灾害预防股组织对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主要是对扑火队员的扑救技能和扑火装备的使用训练,加强扑火队员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

(二)队伍管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配。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地址:盈江县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26号(县林业和草原局四楼改革发展和灾害预防股)

联系人:黎恒,联系电话:8180270、13987025758

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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