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实际需求,红河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管理人员3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与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适应岗位工作强度与要求,确保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财务人员(1 名)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管理学相关专业,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年龄要求:45 周岁及以下。
2.食堂管理人员(2 名)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食品、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0日。
(2)第二阶段:若第一阶段招聘未满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招聘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及材料
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的清晰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577208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如会计师职称证书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书)等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将收到面试考察通知。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三)面试与考察
1.用人单位将组建专业的面试与考察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的面试考察工作,并依据综合表现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考察的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时间。
(四)体检
拟聘人员需自行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不予聘用。入职时,需提交有效的“健康证”,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需要。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网站(https://hqfwzx.uo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资待遇
(一)薪酬标准
本次公开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将参照《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具体薪资如下:具有会计师职称的财务工作人员:月薪4000元(含保险费用)。不具备会计师职称的财务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月薪 3500 元(含保险费用)。薪资将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每年递增100元。
(二)保险福利
聘用人员可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保险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学校将为聘用人员缴纳意外伤害险。
四、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0873-3699806(方老师)
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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