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云人社通〔2024〕25号)和《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人社通〔2024〕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业务经办指南》工作要求,大练地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设置
(一)基层服务类岗位1名,残疾人协理员1名。
(二)岗位描述:具体包括街道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工作等基层公共便民服务类岗位,主要负责大练地街道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泸水行政区域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求职者应符合下列七类招聘条件中的一类。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泸水户籍年满18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级以上);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8:30—12:00,14:30—18:00)。
五、报名地点
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86-8833172。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低保证明(低保户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提供)、被征地农民(提供征地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审查完成后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三)使用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和工作期限
(一)聘用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办按月发放,工资为2320元/月,按季度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人社就业中心申请岗位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岗补贴时年龄为准)外,履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发放工资补贴。
七、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监督。
泸水市人民政府大练地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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