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统计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办公室、普查办工作人员2人。(一)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有一定的保密意识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招聘条件:根据《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永人社通〔2024〕23号)有关规定及岗位需求,本次招聘对象为我县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永善县“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列人员:1.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3. 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不良嗜好。总工资25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购买社会保险。(一)聘用人员协议一年一签,最短为一年,累计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期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永善县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⒈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节假日除外)。⒉报名地点:永善县统计局办公室(溪洛渡街道步行街1号原地税局五楼),联系人:张永萍,联系电话:0870—4124417。3. 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永善县统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后,请自行打印,贴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本人签字捺印);(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上岗前需提交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永善县统计局
2026年1月13日
永善县统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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