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当前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辅警队伍的缺口,进一步加强分局辅警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开展2026年第一批补缺招聘勤务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在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需24小时值班备勤,协助人民警察开展巡逻防控、查缉堵卡、犯罪嫌疑人抓捕、接处警、留置看护等工作,为一线辅助执法岗位。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勤务辅警与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男性3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18至35周岁(1991年2月2日至200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身心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8.无精神病病史,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9.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烈士、因公(工)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未满颤自离职的,或者截止本批次报名结束之日,从昆明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离职不满90天的;
9.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28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416办公室(永乐大街南段西侧)。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13759434301,段先生15912181248。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历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承诺书》(附件1)、《报名表》(附件2)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2026年2月1日以后的征信证明材料一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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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当日,现场进行证书(证件)查验,经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进入体能测试和笔试环节。2026年3月8日上午8:30,考生到晋宁区第三中学参加体测试前领取《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测试项目全部达标的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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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风险承诺书
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性30岁(含)以下:1000米跑≤4′25″,4×10米往返跑标准≤13″1,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2)男性31岁(含)以上:1000米跑≤4′35″,4×10米往返跑标准≤13″4,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2.体能测试时间:体能测试时间2026年3月8日9:30至11:30。
3.体能测试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第三中学。
4.成绩确认公告:体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确认签字,当场公布并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2026年3月8日14:30至16:30。
2.笔试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第三中学。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笔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时事政治、《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评分结束后,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1.面试名单确定:笔试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通过体能测试和笔试的考生少于64人,则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4.面试成绩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七)综合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收取原件。
3.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者不合格等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晋宁区融媒体中心、昆明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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