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三)符合红塔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就业特困群体优先进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中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和经办人”等信息)。
(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法律知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五)招聘对象为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认定年龄;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被征地农民。上述七类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中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和经办人”等信息。
三、上述七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红塔区人社局网站、玉兴E家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14:30-18:00,周末正常休息。
网络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压缩为文件(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上传到1119494021@qq.com邮箱,报名完成后注意查收邮件回复信息,以确认审核是否通过。
3.报名地点:红塔区玉兴路55号玉兴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七号窗口(联系电话:0877— 6132231)
4、报名材料包括:《玉溪市红塔区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创业)登记证(2、3、6、7页照片)、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等材料扫描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所有报名人员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协议。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自费体检,体检结果要求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聘用管理
(一)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安置期满后,按照公益岗位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需服从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六、工资待遇
(一)薪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执行红塔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工作时间:参照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工作时间执行。
(三)工作地点:玉兴路55号
附件(点击原文):玉溪市红塔区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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