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码口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负责道路、公共区域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二、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对象为我县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⒈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⒊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⒋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⒌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⒍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⒎被征地农民。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服从管理,有较强责任心,能按时完成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没有特殊原因,服务年限至少一年。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不良嗜好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工资待遇
按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发放待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购买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2026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码口镇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3059803。
3.所需资料:(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码口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复审。
(三)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码口镇人民政府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6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码口镇人民政府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码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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