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办公室文职人员
(二)招聘数量:1名
三、招聘对象以及条件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户籍地或者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起,失业时间持续180天以上)。7.被征地农民。
(一)岗位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员;
3.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4.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工资标准
(一)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薪资待遇为每月实发金额:2230元(五险单位及个人部分由单位全额缴纳)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
(二)加入单位工会会员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工会待遇。
(三)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打印的电子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残疾人证等相关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三)面试: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3月12日(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宁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办公室(南大街茶乡路15号)。
(四)报名联系人:孙丽亚,联系电话:0879-3034304。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