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永善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招3人,03月01日~03月04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永善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3人

报名时间:2026年03月01日-03月0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本院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永善县人民法院聘用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调解、审委会讨论)记录、卷宗装订、电子卷宗建立、移送案件评查等司法辅助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执行局聘用合同制书记员1名,大兴法庭聘用合同制书记员1名,莲峰法庭聘用合同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吃苦耐劳、忠诚奉献、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够保守国家及法院工作秘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执行局聘用合同制书记员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退役军人或公安、司法有关专业人员优先。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类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明显疤痕,无色盲、口吃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6.体检、政审合格;

7.执行局聘用合同制书记员工作地点在永善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大兴法庭聘用合同制书记员工作地点在大兴镇新街社区,大兴镇居民优先;莲峰法庭聘用合同制书记员工作地点在莲峰镇人民政府旁,莲峰镇居民优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服务关系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日—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

2.执行局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地点在永善县人民法院政治部(6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4122943,15284540275(双休日报名联系)。

3.大兴法庭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地点在大兴人民法庭(大兴镇新街社区),联系电话0870—4555023,17784479714(双休日报名联系)。

4.莲峰法庭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地点在莲峰人民法庭(莲峰镇人民政府旁),联系电话0870-4551021,13578095552(双休日报名联系)。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退伍军人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照片底色不限),《永善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1份。

(四)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招聘考试分为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100分。

1.技能测试:占总分30%(100分制评分),由综合办公室配合负责。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电脑文字录入及电脑操作能力。

2.笔试:占总分30%(100分制评分),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等相关知识储备。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占总分40%(100分制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二)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按综合成绩得分之和,由高到低聘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3+技能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0.4,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政审环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二)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政审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结合体检和政审情况,经院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政治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合同制书记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800元(含各类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工资每月3400元(含各类社会保险),工作满3年每月增加100元工资,工作满5年每月再增加100元工资。

(三)如经试用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解除聘用合同,并从综合成绩下一名中征求意见并聘用,不再另行组织招聘考试。

(四)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无特殊原因,服务期限至少满一年。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以及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六)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永善县纪委监委派驻永善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由永善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永善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永善县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8日

永善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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