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勐烈镇人民政府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城县勐烈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5名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辅助性岗位4名;卫生保洁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同等条件下,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4月12日(每天0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9—3721727

(二)现场报名地址:勐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城县勐烈大街145号)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就业创业证;

3.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页及本人页);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及学位证;

6.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7.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交低保证明原件及近6个月低保补贴发放银行流水记录。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江城县勐烈镇人民政府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查初选通过的人员,送江城县就业中心审核。

(二)面试:经江城县就业中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江城县勐烈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通过拟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城县勐烈镇人民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城县勐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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