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会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
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技校)的男性中国公民,年龄18至28周岁(1998年3月1日—2008年3月1日);
(3)身高160cm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4)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从事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5)经集中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2. 会计
(1)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独立完成财务工作;
(3)具备会计专业知识,掌握各类工作流程及统计报表;
(4)能熟练使用Excel表及各类函数;
(5)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接受能力强,能独立思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持证者、有会计工作经验者、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5)涉嫌刑事犯罪已经立案尚未作出结论的;
(6)非正当理由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
(7)涉及网络赌博,个人征信纳入失信人员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任务与管理模式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工作职责,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要求进行管理;
(2)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模式。
(二)会计
负责大队财务相关工作,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求,实行“法定节假日+双休”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700元;转正后月工资3000元—4400元(不含五险),根据个人业务考核评定;
(2)统一缴纳五险,每月安排6天轮休(不含在队值班周末),未休满4天的发放加班补助200元;
(3)通讯员岗位每月岗位补助200元;
(4)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5)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统一发放服装、被褥及日常生活用品(入职不满半年自行承担被装费);
(6)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
(7)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指战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
(二)会计
(1)试用期2个月;
(2)法定节假日+双休,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3)提供工作期间伙食,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指战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江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中队办
联系人及电话:
郭指导员 18987906256
2. 会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江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财务室
联系人及电话:
罗婷 18088098910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大队开函到当地派出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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