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恩乐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规范、公平、公正、透明。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岗位:恩乐镇卫生院中医科。
(二)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
(四)职称要求:取得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从业记录。
(二)具备相关岗位初级及以上职称,且相关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能按要求完成执业注册相关手续。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节点);有基层医疗机构执业经历,且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工作的疾病,符合医疗行业人员体检相关要求。
(六)服从卫生院及所在工作岗位的统一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镇沅县恩乐镇卫生院中医科
联系人:孔老师18108795534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材料现场提交,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1份,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
个人简历1份(需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获奖情况、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等内容);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专业起始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佐证个人能力、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由卫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二)考核测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60%+面试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岗位适配度。
(三)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医疗行业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传染病筛查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恩乐镇卫生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可向卫生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线索。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编外人员与恩乐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我院同类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报考失败,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错过考核、体检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恩乐镇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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